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900万大卡生物质导热油锅炉采购
二、项目编号:gxxgy2021052号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洛东工业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 谭立和,13977595910,冯玉东,18878223132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二单元6楼
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1817624960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六、更正日期:2021年7月2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地点,原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现更正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二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现更正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二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原为:“如有请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现更正为:“无”。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原为:“2015年1月至今”,现更正为:“无”。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原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现更正为:“无”。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原为:“(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更正为“(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2 “供货业绩汇总表”。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删除3.5.2、3.5.3要求。
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4原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现对资格评审标准更正如下:资质要求原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提供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复印件”,现更正为“提供投标人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及以上资质、锅炉安装单位须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b级或以上资质(旧版2级及以上),复印件”;其他要求原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提相供应的①“投标承诺书”原件;②“信用声明函”原件”,现更正为“提相“投标承诺书”原件、“信用声明函”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