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宏湖•中央城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一期工程招标(招标编号:gxxgy2018312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递交方式时,投标人将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招标人管理。
其他所载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30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71-67552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红
0771-3491328
项目负责人:李思全0771-3491308
代理机构网址:www.gxxgy.cn(免费网站)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